张伶娟律师 13903072989
张伶娟律师 13903072989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联系人:张伶娟律师

手机号码:13903072989

座机号码:020-66857288转8527

传真号码:020-66857289

联系QQ:2259023180

联系邮箱:13903072989@139.com

邮政编码:510601

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

建筑工程合同

您的位置:房地产法律咨询网 > 建筑工程合同 > 正文

工程分包纠纷起诉书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时间:2018-11-28

  摘要:建筑方面工程分包是非常常见的,很多公司都会把手中的工程分包给另一些公司让他们来完成,但是这种行为也非常容易产生纠纷,一旦产生纠纷,往往双方都会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解决,下面小编提供了一份工程分包纠纷起诉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工程分包纠纷起诉书

  原告:xxx,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住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玉皇庄,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13426077088

  被告:巴中市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定代表人周某,系该公司董事长,电话

  被告:江苏纸业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法定代表人俞某丽,系该公司总经理,电话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工程款254,408元;

  2、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2013年1月,原告以北京佳业门窗有限公司(下称“ 佳业”)的名义与被告巴中市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称“ 建筑”)签订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中华砚台园”(馆)工程(该项目位于丰台区长辛店射击场路)的门窗制作、安装等的劳务分包工程。合同约定:合同价款为每平米480元(不加装饰格条)和每平米540元(加装饰格条),按门窗实际面积计算总价款;支付方式为门窗成品运到工地现场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当次成品价值的50%的费用,安装完毕验收后再支付当次成品价值的30%的费用,待工程全部竣工后经五方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完所完成工程量的所有工程款;门窗工程确保在2013年3月15日前全部竣工;保修金为全部工程量的总人工费的1%的费用,工程竣工后一年(2013年3月—2014年3月)内一次性支付。

  合同签订后,原告积极组织施工,并按期完成所有的门窗工程,所有门窗经五方验收合格并于2013年3月投入使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实际面积, 建筑应该支付原告工程款564,408元,但其支付310,000元后以建设单位江苏 纸业有限公司(下称“ 纸业”)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拒绝与原告进行工程结算、付款。至今, 建筑拖欠原告工程款254,408元。

  原告认为, 建筑作为总包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告全部工程款, 纸业作为建设方应在其拖欠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并依据合同法、民诉法等规定,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以上全部诉请。

  此致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
癫痫病 北京癫痫医院 北京癫痫病医院 癫痫病能治愈吗 癫痫病可以治愈吗 癫痫病的早期症状 癫痫病的早期症状 癫痫病的最新治疗方法 癫痫病人不能吃什么 癫痫病是怎么引起的 北京肾病医院 肾病医院排名 肾病的早期症状 北京肾病医院哪家好 肾病医院 西安康杰癫痫病医院 癫痫病能治愈吗 癫痫病是怎么引起的 北京癫痫病医院 癫痫病的最新治疗方法
艾默生UPS电源 艾默生UPS官网 艾默生空调官网 艾默生空调 艾默生精密空调 精密空调网 山特UPS电源 艾默生UPS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