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张伶娟律师
手机号码:13903072989
座机号码:020-66857288转8527
传真号码:020-66857289
联系QQ:2259023180
联系邮箱:13903072989@139.com
邮政编码:510601
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
债务抵消的法律依据
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
二、该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依据合同的性质不能抵消的除外。
三、当事人互附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抵消。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