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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权利和义务

来源:房地产法律咨询网作者:张伶娟律师时间:2017-01-31

  核心内容: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的权利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的义务有哪些?下文,房地产法律咨询网已经为大家整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知识,供大家查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有哪些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房屋价金。出卖人可以自己请求买受人交付,也可以诉诸法院请求追交,甚至可以因买受人未按规定交付货主而解除、合同解除的同时,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2)出卖人有按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权利。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买受人不接受房屋,在此期间房屋发生意外而毁损、灭失,出卖人不必承担责任。

  第二、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有哪些义务?

  (1)按约定的数量(间数、面积等)交付房屋。这是出卖人一项基本的义务。即出卖人应该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面积或间数的房屋,否则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保证将所出卖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亦是房屋出卖人的一项基本义务。以下几种情况的房屋买卖一般不能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出卖人不是房屋所有人;出卖人将产权人去向不明或房屋所有权正处在争议中的房屋出卖的;设有抵押权、典当权等他项权利的房屋,未征得他项权利人的同意情况下出卖的房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滥用代理权所进行的房屋买卖;出卖人在没有征得共有人同寻情况下把共有房屋出卖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房屋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将房屋售与他人的;国家批准证用或拆除的房屋出售的,不能转移房屋所有权;违反有关法规规定出售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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