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伶娟律师 13903072989
张伶娟律师 13903072989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联系人:张伶娟律师

手机号码:13903072989

座机号码:020-66857288转8527

传真号码:020-66857289

联系QQ:2259023180

联系邮箱:13903072989@139.com

邮政编码:510601

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

公司事务

您的位置:房地产法律咨询网 > 公司事务 > 正文

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时间:2018-06-27

  核心内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我国的公司法对于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内容?下文为您详解。

  一、设立条件的限制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一规定禁止一个自然人设立多个一人公司;禁止一人公司作为唯一股东再设立一人公司。

  二、最低资本金制度与出资缴资方式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三、需要必要的登记和书面记载制度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四、建立公司财务制度,加强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引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通过这种事后规制的方式对一人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进行矫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滥用,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这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
癫痫病 北京癫痫医院 北京癫痫病医院 癫痫病能治愈吗 癫痫病可以治愈吗 癫痫病的早期症状 癫痫病的早期症状 癫痫病的最新治疗方法 癫痫病人不能吃什么 癫痫病是怎么引起的 北京肾病医院 肾病医院排名 肾病的早期症状 北京肾病医院哪家好 肾病医院 西安康杰癫痫病医院 癫痫病能治愈吗 癫痫病是怎么引起的 北京癫痫病医院 癫痫病的最新治疗方法
艾默生UPS电源 艾默生UPS官网 艾默生空调官网 艾默生空调 艾默生精密空调 精密空调网 山特UPS电源 艾默生UPS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