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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房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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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时间:2018-06-07

  当辛辛苦苦攒钱买房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这可真是伤人心。如果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房主可以根据质量问题的程度要求索赔。那么房屋质量问题如何索赔呢?房屋质量问题如何索赔也是有相关规定的,下面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规定:因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二、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三、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种情形既不是明显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又不完全属于保修的一般质量问题,而是介于前面两种情形之间的第三种情形,其中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何理解和把握,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应该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畴。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提出索赔请求时更要慎之又慎。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司法实践中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

  以上就是房屋质量问题如何索赔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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