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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效力是如何的?

来源:房地产法律咨询网作者:张伶娟律师时间:2016-12-28

  核心内容:不动产等级的法律效力是如何的?下文,深圳知识产权法律网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效力是如何的?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不动产交易一经登记,应产生如下的民法效力:

  1、对抗力。即不动产物权经交易行为而发生变动,如果未经登记,该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经登记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推定力。即在没有充分的相反证据并通过相关程序推翻的情况下,对于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权利人,可推定其为真实权利人。

  3、公信力。即善意第三人基于对不动产物权登记这一权利外观形态的信赖,而与登记权利人进行的物权交易行为,产生与真实权利人进行交易同样的法律效果,即使登记异化而产生真实权利人与外观表现的登记权利人不一致,亦不能影响善意第三人通过交易取得该物权。不动产登记权利推定力是公信力的基础,公信力则是推定力的必然结果。

  随着人们权利意识增强和不动产纠纷的增加,不动产登记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给不动产一个“户口”可以保障交易安全,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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