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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房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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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房子应该如何分配

来源:房地产法律咨询网作者:张伶娟律师时间:2016-11-08

  核心内容:在离婚的时候,很多夫妻都要面对“如何分割房产”的问题。那么离婚了房子应该怎么分配呢?下文,房地产法律咨询网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婚后双方出资买房 离婚共同分割房产】

  2015年,陈先生与孙女士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总价400万元。房屋产权证上写了两人的名字。2016年,陈先生与孙女士感情不和,双方准备离婚。但他们不知道该怎样分割房产。

  郑律师表示,“按照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一旦双方办理离婚,可以共同对房产进行分配。”

  【婚前一方全款买房 离婚不分房产】

  刘女士在婚前全款买了一套北京住房,房屋总价250万元。房屋产权证上写的是刘女士的名字。2015年,刘女士与李先生结婚,该房屋产权证没有做出变更。后来,双方办理离婚,但双方对于上述房产分割产生争议。

  “按照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郑律师说。

  【婚前一方贷款买房 离婚分割还贷部分】

  张先生在婚前贷款买了一套北京住房,房屋总价300万元。张先生支付首付款180万元,贷款120万元。房屋登记在张先生名下。后来,张先生与女友结婚,上述房屋仍然登记在张先生名下。后在离婚时,张先生的妻子要求分割其名下的上述房产,张先生不知道该怎么办。

  郑律师解释说,“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房屋产权证写的是其个人名字。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对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以及相应房屋增值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对于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以及相应房屋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婚前父母出资全款买房 离婚不分房产】

  2015年,石先生与女友确定恋爱关系后,决定共同购买一套婚房。2016年,两人看中北京朝阳区一套住房,房屋总价460万元。双方的积蓄不够支付房款,只好找双方父母商量凑钱。石先生的父母决定资助儿子,支付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石先生名下。前不久,石先生的妻子要求离婚分割房产,但石先生不同意。

  郑律师认为,若婚前购房时,夫妻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出了全额的购房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给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分割房产时,一般法院会将房子判归登记一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郑律师。(北京晨报记者 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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