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张伶娟律师
手机号码:13903072989
座机号码:020-66857288转8527
传真号码:020-66857289
联系QQ:2259023180
联系邮箱:13903072989@139.com
邮政编码:510601
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
核心内容:上海银监局召集部分辖内银行机构开会,警示房地产信贷风险。下文,房地产法律咨询网已经为大家整理出相关信息,供大家查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央行10月12日召集10多家银行传达房地产调控精神。同日上海银监局召集部分辖内银行机构开会,警示房地产信贷风险。据上证报记者了解,有银行已向业务条线传达了央行会议精神,但仍未传达至支行层面。上海银监局则向上证报记者证实该局12日确实召开了上述会议。
上证报15日消息,据上证报记者了解,上海银监局此次会议再度强调要严格执行“3·25”房贷新政。所谓“3·25”房贷新政,即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银监局于3月25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在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与房地产及中介机构合作及风险排查四个方面对辖内各商业银行进行了指导。4月23日进一步下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稽查的监管意见》,要求辖内各商业银行暂停与上海链家等6家涉嫌虚假宣传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一个月。
9月底,上海银监局还下发了《上海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内商业银行与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的通知》,重申了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资质审核、依法合规开展日常合作、强化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信用管理等监管要求。分析称,系列通知或意见的出台,一定程度上展现了监管部门强化房地产市场金融监管的决心。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银监局此次会议还要求辖内银行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10月8日上海市住建委、市规划国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指出,要对有意规避限购、限贷等相关规定的行为,强化监管措施,加大管控力度。
有分析人士就此预计,银行机构有可能会采取相关手段,对一些购房者在购房时利用假结婚、假离婚等不诚信的行为规避购房进行一定的限制。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上海) 原标题:上海银监局召开会议警示房地产信贷风险
添加微信